記者近日從市民政局獲悉,為加強社會救助領域信用管理建設,中山大膽改革創(chuàng)新,探索推進“信用+社會救助”,將本市社會救助對象納入信用管理范圍,建立誠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優(yōu)化申請辦理流程,深化事前事中事后監(jiān)管,有效震懾、遏制“騙保”“騙救”行為,提升社會救助風險防控能力,推動形成救助服務對象自律、社會監(jiān)督、政府監(jiān)管的社會救助共治格局,2024年共有4264名救助對象簽署了社會救助信用承諾書,其中131戶311人救助對象實施后置補充機制優(yōu)化辦理程序。
一方面,我市通過全覆蓋推進信用承諾申請。出臺《中山市社會救助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在本市申請或已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救助、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的個人或家庭全部納入社會救助領域信用管理范圍,實施社會救助信用承諾,強化社會救助服務對象的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引導其誠信申報、承擔責任。對簽署信用承諾書對象優(yōu)化救助辦理程序,實施后置補充機制,開啟綠色通道,加快辦理進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保障范圍,促進實現“你承諾、我救助、早保障”的救助目標,提升了救助效率。
另一方面,我市推動全周期實施激勵約束措施。明確對象在接受救助期間的守信與失信內容,對守信對象給予從優(yōu)從快辦理、6個月漸退期及優(yōu)先入住公辦養(yǎng)老機構等3項激勵;對失信對象根據一般、較重、嚴重等程度實施分級約束,如批評教育、加大核查力度、提高核查頻次、當月停止救助、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按規(guī)定予以處罰等。通過建立社會救助對象個人信用檔案,有關失信行為將通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予以公開,提高“騙?!背杀?。同時,對因客觀原因導致失信行為的,或在一定期限內能主動糾正的,實施包容性信用救助,讓信用救助更有“溫度”。據悉,自“辦法”實施以來,全市有53戶115人因家庭經濟狀況明顯好轉主動申請退出低保等救助,并啟動了6個月漸退期激勵措施。
記者 徐鈞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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